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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19 00:00:00   

 

各部门、各科室,西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整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医院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建设人民满意医院,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进一步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简称“四强三推”措施)

一、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1.组织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活动,营造学医德守医德良好氛围在全院部署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暨医德知识学习竞赛活动。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暨医德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实施意见徐卫〔201460)要求,编印《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暨医德知识学习竞赛251思考题》,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医务人员逐题学习、逐题消化,系统、全面丰富、充实医德医风知识和排非择是的行为能力

2.深入加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从源头上提高医务人员道德修养在医院实施“医德基础知识教育工程”,通过经常性的医德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江苏省新时期医德规范》、《徐州市卫生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院“行风服务建设管理制度规定”等基本道德规范进行系统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道德规范的知晓率和基本道德规范对从业行为的引导力

3.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院持续开展“双争”活动、“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标兵”评选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让我们从细节做起”主题活动等,积极培育、树立医院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弘扬卫生行业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内鼓士气、外扬名气、弘扬正气的巨大作用,增进医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增强医务人员从业自豪感和责任感

4.推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引领大家常思违纪违法之害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寓教于理、寓教于乐,以廉塑人、以廉促管;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各级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开展内容不同、主题鲜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行医教育;深入做好案例警示教育,利用他人的教训为职工示警、示纪,鞭策干部职工常修廉洁行医之德、常思违纪违法之害,自觉构筑廉洁行医的思想道德防线

5.深入开展《中国医德》读书活动,推进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发展。在全院继续组织开展《中国医德》读书活动,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精读、细读、深读《中国医德》,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座谈讨论、读书征文、读书讲故事等多样形式,组织大家学医德、谈医德、宣扬医德正能量,深思《中国医德》带给我们的教益和启迪,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6.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行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好《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要组织学习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中出台的有关法规制度,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进而增强纪律、法制观念和依法办医、管医、行医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服务能力提升

7.进一步健全服务设施,营造温馨、舒适及私密良好的就医环境。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查询设施建设,保持信息准确、设施性能良好;加强窗口坐候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持坐候服务设施充足、完善;创新门诊、病房健康教育形式,不断丰富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的设施和内容;继续加强病人诊查、治疗时的私密性管理,完善遮挡设施,提高员工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加强输液室、注射室建设,不断丰富便民措施,逐步提高温馨、舒适和私密性水平,努力为病人营造“家”的氛围和亲人般的关爱;积极办好院内日常用品商店,健全落实银联卡刷卡服务和ATM机服务,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8.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供顺畅、便捷及高效合理的就医条件不断优化挂号、收费、药房、门诊诊查等窗口科室流程,采取有效措施,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加强门诊“一站式服务台” 建设,不断完善服务项目、丰富便民服务措施,并有计划地进行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完善分科候诊、分散挂号、划价收费一次性服务。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合理安排专家门诊,不断完善专家门诊“全日制”。合理配置、动态调动人力资源,深化错峰服务、分时段诊疗提高检验检查工作效率,推行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查询检验检查结果服务;延长门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9.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进一步完善“病区服务中心”建设,做到人员充足、职责明确、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及时为患者排忧解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升残疾人无障碍服务功能,丰富对伤、残等特殊患者援助服务措施,完善“惠民门诊”、“惠民药房”和不少于3%的“惠民病床”。加强病员食堂、病室卫生间、洗澡设施建设和住院患者治疗饮食管理,深入解决患者看病难、吃饭难、洗澡难、上厕所难等问题

三、强化服务行为监管

10.落实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对从业行为监管进一步加强“门诊、病区病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医院、病区工休座谈会制度”、“ 出院病人随访制度”、“ 意见箱开箱(意见本查阅)制度”和“行风建设督查制度”等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听取、收集病人意见,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全面实行病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加强病人信息收录管理,为顺利、准确、有效地进行病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提供保证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信访接待处理,对待患者投诉要首接负责、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及时核查、全程协办,对不正之风敢动真的、敢碰硬的,力求把服务纠纷解决在本科室、部门、医院。

11.深化服务信息公开,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好并不断完善《医院病床使用信息、《当日专家门诊信息》和《就医“零障碍”全程协办人员信息》公示工作。深入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医院科室布局、专科特色、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度、费用查询制度和出院病人费用明细账单制度持续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告知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该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健全告知措施,落实告知责任,保证病人知晓率;定期公示医院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为病人提供选择就医的信息

12.加强诊疗服务管理,遏制不规范行为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药品、医疗技术、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严格执行重点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监管,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或多收乱收费用;坚持控制药占比,确保稳中有降。继续落实“二级以上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医疗费用、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的增长幅度要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的控费要求

13.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做好考评结果的利。强化医院医德考评电子化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徐州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意见》,不断细化考核指标,发挥医德考电子化优势,做好医德医风日常管理和行为记录;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待遇、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职务升降等直接挂钩,确保医德考评的权威性和对从业行为的约束力。

14.健全纠纷调解机制,营造和谐安全的诊疗秩序。医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医疗纠纷从医院处理为主向第三方调解为主的转变,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探索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范和法规,统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四、强化行风建设领导

15.不断加强行风工作组织建设,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行风建设督查组”,认真履行对行风建设的领导职责和监督检查责任,保持行风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有力、管理有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施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行风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全面实行行风建设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

16.努力提高行风建设管理能力,积极适应医院事业发展新要求。医院各级行风建设管理人员,要树立责任感和进取心,积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卫生行风建设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敢抓敢管,真抓实干,不断提高行风建设的管理能力,特别面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注意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应对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制定新举措,探索促进行风建设的有效方法,保障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能够适应医改发展要求,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17.深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行风建设管理质量水平。继续抓好《徐州市卫生行风建设管理指南》、《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和行风建设目标考核指标》的贯彻落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化管理,深入细化行风建设标准,以求全、求精、求严的精神,认真落实行风建设的各项规范要求;加强行风工作台账建设,努力做到工作过程有记载、完成任务有总结、查处案件有卷宗、收集意见有汇总、意见建议有整改、文件材料有档案,不断提升行风建设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五、推进“九不准”“五严禁”的贯彻落实

18.认真组织对“九不准”“五严禁”的教育学习各部门、科室把学习贯彻“九不准”“五严禁”规定作为目前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头等任务,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一定时间,开展“九不准”“五严禁”专题学习。突出灌输教育,突出原文学习,突出对各项规定的记忆,让“九不准”“五严禁”入心入脑,引领广大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廉洁行医。

19.重申遵守“九不准”“五严禁”的纪律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九不准”“五严禁”规定:①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②不准开单提成。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③不准违规收费。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④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⑤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⑥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⑦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⑧不准收受回扣。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⑨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20.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五严禁”规定的问题对有违纪违规问题的从业人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应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已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还需同时作出组织处理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或扣发绩效工资、停薪,或待岗、停职、缓聘、解职待聘、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以上处理办法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参照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关于对行业不正之风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并执行。

21.多措并举督促“九不准”“五严禁”规定的落实。建立监督平台,开辟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医院设置电话85802328信箱xyfyhfjd[at]126[dot]com市卫生局设置电话85583131、信箱xw3131[at]163[dot]com为违反“九不准”“五严禁”规定专用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广大病人的举报投诉;医院将“九不准”“五严禁”的落实情况列为病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内容和卫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病(陪)人座谈会、医院行风督查时必须调查问询的重要内容,请群众监督,让病人说长短,激发广大医务人员贯彻落实“九不准”“五严禁”的危急感和自觉性。

六、推进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22.深化思想认识,贯彻落实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的自觉性。市委、市政府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市卫生局推出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市委曹新平书记提出“让徐州百姓生活更有尊严”、“让群众看病不再求人”目标要求的有效手段。各部门、科室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的自觉性,在坚持“一切追求病人满意”的前题下,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全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零障碍”的服务、“零缝隙”的关爱、“零差错”的质量。

23.重申目标任务,把落实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做成利民工程。立足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百姓就医“零障碍”以下目标任务:①深化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让百姓就医更透明;②提高医疗服务自动化水平,全面开展自动挂号服务、自助打印检验报告单服务、自助取款服务,全面实行电子叫号、就医一卡通和自助缴费服务,让百姓就医更方便;③完善医院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专为病人服务的后勤机构建设,把方便让给群众,让百姓就医更温馨;④推行“网络医院”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健康咨询、疾病问诊和治疗指导,让百姓就医不跑腿;⑤加强服务行为电子监察,各单位要在不影响保护患者私密的内部一切场所,健全电子监察绩效测评体系,对医疗服务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监控和群众满意度即时测评,让百姓就医更放心;⑥编印包括专家安排、专科介绍、科室分布、预约挂号方式、窗口服务承诺、来院就医乘车线路图等内容的《群众就医指导手册》,让群众一册在手、看病无忧;⑦加大志愿者服务工作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有特殊需求的就医群众提供全程陪同就医、引导入院、办理出院手续等服务,让百姓就医有人帮;⑧严格落实限时服务规范,严格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365天天天门诊服务,让百姓就医更快捷;⑨健全医疗服务环节接口制度,确保服务流程各环节接口衔接紧密,让百姓就医无梗阻;⑩加强预约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坚持诚信守约,让百姓就医更满意。

24.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为群众创造“零障碍”的服务条件对照百姓就医“零障碍”十项措施的具体目标任务,加大财力物力投入,逐条逐项进行贯彻落实,在巩固2013年“零障碍”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精细、再完善、再加力度提升内涵,使我们的“零障碍”工程有新进步、服务质量有新提高、诊疗环境条件有新改观、“十项措施”的落实有新进展,切实为群众创造“零障碍”的服务条件

七、推进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

25.认真做好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的签署工作。各科室、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107)精神,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答疑,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26.切实加强对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的督查医院设置电话85802328信箱xyfyhfjd[at]126[dot]com,市卫生局设置电话85583131、信箱xw3131[at]163[dot]com为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专用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医院将专用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广大病人的举报投诉;加强对第三方调查中病人反映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的督办工作。把第三方调查中病人反映收“红包”问题,列为纠风工作“重点督办对象”,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做到“有线必查,一查到底”。

27.严肃处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一经查实,回扣、“红包”的不正当收益,全部没收,并根据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款额进行处罚:数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数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撤销职务处分。数额在5000元以上未受到法律制裁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凡收受回扣、“红包”数额在1000元及以下,有索取等恶劣行为或屡犯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数额在1000元及以下、情节轻微、平时工作表现好,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以上处理办法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参照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关于对行业不正之风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并执行。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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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