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6号《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2025年1月10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4年9月5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公布,自公布日起实施。[2]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保护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捐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是指专门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个人,提供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三条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手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在人体局部开展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重建形态或功能、移植细胞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等医学操作的医疗技术,手术应当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市场监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指导各地做好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2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对临床专科...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订)(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6年11月1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卫医发〔2006〕4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1995年4月27日卫生部令第3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救援,系指因灾害事故发生人群伤亡时的抢救治疗工作。第三条对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卫生部成立“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由卫生部部...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006修订)(1997年6月19日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根据2006年2月13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68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18修订)(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2年2月5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3年4月18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95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08年6月6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09年7月20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令第14号发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修订)(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2月13日《卫生部关于修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令第30号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修订)(2002年12月13日卫生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第二章医疗卫生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修订)(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令第3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6年8月22日《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33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