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6-08-22 15: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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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请示
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工作的通知》(徐文明办〔2016〕1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照《江苏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江苏省文明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多年来,我院在巩固创建成果和保持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等问题,不断推出便民、惠民的服务举措,形成了较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院还注重科学管理,加强内涵建设并努力改善就诊环境。我院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深入扎实,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意识强,职工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医院的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工作实绩显著。经自查比对,我院已符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条件,现予以申请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特此请示,请审批。
中共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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